1、抵押物為住房,3000萬≥評估價≥300萬; 2、第二居所,上海及異地皆可; 3、綜合資產負債率≤70%; 4、授信金額不超過用款企業上年底經營收入的50%,經營收入以財務報表主營業務收入為準。
1、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、戶口本、婚姻證明、征信; 2、產權人及配偶身份證、戶口本、婚姻證明、征信; 3、抵押房產權證復印件、產調; 4、借款人收入材料證明(比如:收入證明、公積金截屏、勞動合同、名片等);